第二章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体系

谁可以从事经纪业务,专业人员如何被认定与管理。

一、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概述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主要包括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两种。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类资格可以分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是指已经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从业人员。

该职业资格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属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也是我国房地产行业唯一的国家认可职业资格。同时,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属于水平评价类资格。

实施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级别: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和高级房地产经纪人。其中,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与房地产经纪人通过统一考试进行评价。

评价与管理: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简称“中房学”)负责。

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价值

1. 专业身份标识:只有持有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才可作为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其他从业人员则视为非专业人员。

2. 合规经营必备条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购房资格核验、房源核验以及网上签约等业务。

3. 国家权威认证:职业资格证书代表国家对专业能力的认可。

4. 更多发展机会:获得职业资格可以拓展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空间。

5. 享受补贴政策:持证人员可享受相关行业补贴和奖励。

6. 居住证及积分落户加分:例如,北京可按中级职称申请工作居住证;上海积分落户可加 30 分;广州可加 50 分;杭州、成都、南京、武汉等城市,持中级职称并符合社保年限要求的从业人员可直接落户。

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一) 考试组织与管理

1. 考试组织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包括统一大纲、统一命题和统一组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确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及合格标准。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考试评价的管理与实施工作。

2. 考试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包括《房地产经纪综合能力》和《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考试分两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为 2.5 小时。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每科考试时间同样为 2.5 小时。

3. 成绩管理

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四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4. 免试规定

(二) 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秉持诚信、公平、公正原则,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2. 附加条件

协理:需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经纪人:满足以下之一即可:持协理证书从业满 6 年;取得大专学历且工作满 6 年、从业满 3 年;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从业满 2 年;双学士或研究生毕业,工作满 3 年、从业满 1 年;硕士毕业,工作满 2 年、从业满 1 年;博士毕业。

3. 境外人员报考

获准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条件也可报名。
香港、澳门居民需提交身份证明、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工作年限证明;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及从业年限证明。

4. 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后,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制的相应级别证书,全国有效。

三、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

港澳台及国外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可以通过资格互认,取得中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目前,内地与香港的房地产经纪资格实现互认。

内地房地产经纪人申请香港地产代理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

四、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登记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制度,这是准确反映从业人员职业状态的核心制度。登记证书在从业过程中必须向委托人出示。 登记服务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

登记类别

未经登记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名义从事经纪业务,也不得在相关合同上签名。

五、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一) 组织管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的继续教育。中房学发布了《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办法》,规范培训要求。

(二) 学时要求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每年应累计至少 60 学时的专业继续教育:中房学组织 20 学时,地方机构组织 20 学时,其余 20 学时可通过中房学授权机构培训或其他规定方式完成。

(三) 教育方式

第二节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权利

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义务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素养与职业技能

一、职业素养

(一) 知识结构

(二) 心理素质

二、职业技能

第四节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一、职业道德的内涵、形成及作用

(一) 职业道德的内涵

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关于善恶、是非的观念、情感和行为习惯,通过良心和舆论引导个人完善人格并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应遵循的思想准则和行为规范,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内涵

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该职业从业者共同认可的思想、情感和行为习惯,主要包括职业良心、职业责任感和执业理念。

(三) 职业道德的形成

对个人而言,通过教育培训、行业氛围熏陶、社会监督以及行业组织约束形成。对行业而言,是长期实践积累、管理者总结及杰出从业者示范形成的集体约定。

(四) 职业道德的作用

从行业角度,有助于树立和维护房地产经纪业社会形象,保障从业人员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从社会整体角度,有助于调节经纪人员与客户及同行的关系。法律法规通过强制手段约束行为,而职业道德则通过内化于意识和行为习惯约束从业人员。

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

三、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的职业责任

(一) 职业责任内涵

职业责任是指从事经纪活动时应履行的义务,以及因违纪、违约、违法或犯罪行为而承担的行政和法律责任。职业责任感是对自身责任的认知与态度,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

(二) 民事法律责任

经纪人员可能面临侵权责任,其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及二者因果关系。免责事由包括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和受害人过错。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及道歉等。

(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形式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职业资格证书。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以下行为将受到处置:

(四) 刑事责任

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