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籍优惠:限购前与父母共有房产判定标准

判定目标:识别【2011年1月31日限购政策实施前,与父母共同共有的房产】

❌ 判定时不参考以下条件

  • 办理产证当时本人是否成年
  • 办理产证当时本人是否已婚

✅ 判定仅核查2个硬性条件

  • 不动产权证登记出证日期在2011年1月31日之前
  • 不动产权证上的共有人,为申请人父亲或者母亲

📌 补充说明:满足上面两项条件的房产,最多两套可认定为父母名下房产,不计入沪籍购房家庭的房产套数,该政策优惠仅上海户籍人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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