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手房税费|法定缴纳对象划分
上海二手房交易,税法规定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对应税种。实务中存在“到手价”约定,会改变税费实际承担人,但不改变法定纳税义务人。
出售方 / 房东 / 产权人
(出售名下房产)
- 增值税及附加
- 个人所得税
买受方 / 购房人 / 下家
(购进房产)
- 契税
- 房产税(符合条件才征收)
实务说明
上海二手房市场常见“房东到手价”的交易约定。在该模式下,合同会约定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税费,实际由买受方承担。注意:该约定属于买卖双方民事协商结果,不改变税法上法定纳税人身份。
📌重要提示
- 法定纳税主体不能通过买卖合同变更,仅交易双方可协商税费由谁代为支付。
- 房产税不是所有买房都需要缴纳,仅新购住房且达到征收标准的情况下才计征。